法庭文件披露,iPhone曾考慮使用直角邊設計
導語:國外媒體今日撰文指出, Apple 訴 Samsung 專利侵權案已經結束了第一週的庭審工作,為了說服法官相信 Samsung 抄襲了iPhone和iPad設計, Apple 不得不披露了大量內部情況,一些鮮為人知的秘密也因此浮出水面,例如iPhone營銷成本及 Apple 汽車研發計劃等。
以下為文章全文:
正如業界知名記者伊恩‧謝爾(Ian Sherr)所說, Apple 是“世界上最神秘的公司之一”,但它同競爭對手 Samsung 在聯邦法院打官司註定是要付出代價的:被迫披露公司的內部機密。為了証明 Samsung 抄襲了iPhone和iPad設計, Apple 多位高管不得不出庭作証,披露公司的產品創新過程和營銷活動,而此前外界對這兩項活動的細節一無所知。
從流產的 Apple 汽車研發計劃到iPhone營銷成本,以下即是 Apple 在同 Samsung 的法律訴訟中披露了五個秘密:
1、iPhone研發禁從外部挖人
據美國科技博客Gizmodo披露,當 Apple 已故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2004年指示iOS操作平台設計主管斯科特‧弗斯塔爾(Scott Forstall)開發iPhone時,他給出了一系列“嚴格的限制”。弗斯塔爾在出庭作証時稱,在這個代號為“紫色項目”(Project Purple)的iPhone研發計劃中,喬布斯只允許他使用 Apple 內部的員工,絕不能從外部挖人。
弗斯塔爾只好從內部挖掘“超級巨星”,甚至於這些人在接到他的邀請以前,根本不清楚“紫色項目”是做什麼的。弗斯塔爾說,他告訴參與“紫色項目”的潛在人選說:“我們將啟動另一個項目,由於這個項目的保密性,我不能告訴大家它究竟是做什麼的。但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里,你們將不得不犧牲晚上和週末的休息時間。”
2、搏擊俱樂部式研發管理
最初,弗斯塔爾和他的團隊只占用了 Apple 總部辦公樓的其中一層,但隨著這個團隊規模擴大至1000人左右,且全部向弗斯塔爾直接匯報工作,他們占據了整棟辦公樓,而且還安裝了鏡頭和門禁系統,以增加這一項目的安全性。
據報導,“有時,連這個團隊的成員每次都不得不出示五六次証件才能進入裡面”。弗斯塔爾在大門口貼了寫有“搏擊俱樂部”字樣的標牌。所謂的“搏擊俱樂部”其實是一部根據同名暢銷書改編的電影,由布拉德‧皮特(Brad Pitt)主演,俱樂部成員被告知:“搏擊俱樂部的第一條規則就是,‘大家不能談論搏擊俱樂部。’”
3、iPhone曾採用直角邊設計
Apple 還向法庭提交了一些展示各種iPhone原型機的文件,其中幾款原型機具有“球狀後側和直角邊設計”。當 Samsung 的律師團問到 Apple 如何確定iPhone最終設計的時候, Apple 資深設計師克里斯托弗‧斯特林格(Christopher Stringer)回答說:“它是我們設計中最了不起的部分。當我們看到這個東西之後,我們知道就是它了。”
Samsung 律師團還試圖証明, Apple 在iPhone設計過程中還從 Samsung 及其他廠商生產的手機中獲得了靈感,從而否定 Apple 有關 Samsung 抄襲iPhone的說法。對此,弗斯塔爾作証時說:“我從未指示任何人去抄襲 Samsung 的設計,我們希望開發極為出色的功能,所以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去借鑒他們已經做出來的東西。”
4、考慮開發7英吋平板
Apple 高管之間交流的內部文件顯示,2011年初,在看到 Samsung Galaxy Tab 7取得成功以後, Apple 也考慮開發一款7英吋平板電腦,尺寸小於當前的9.7英吋iPad。 Apple 高管艾迪‧庫伊(Eddy Cue)在寫給喬布斯的電子郵件中稱:“我認為7英吋平板電腦有市場,我們應該開發這種產品。”據美國IT網站PCWorld披露,在iPhone之前, Apple 還考慮過開發汽車,原因是“iPod的成功讓 Apple 相信它不僅僅是一家電腦公司。”
5、 Apple 也做市場調查
Apple 負責全球營銷的高級副總裁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表示,在第一代iPhone於2007年上市後, Apple 尋求激發消費者對這款產品的渴望。 Apple 以“產品即主角”理論為依據,展開了大規模營銷活動,在這種活動中,產品的外形和功能是流行主題。
據席勒介紹,迄今 Apple 共為iPhone投入了6.47億美元推廣費,而2010年上市的iPad的推廣費用也達到4.57億美元。他還透露,儘管喬布斯生前一再強調, Apple 從不進行任何市場調查或“焦點小組”研究,以此做為新產品開發的依據,但 Apple 在新品開發中確實十分看重“焦點小組”的研究結果。(揚帆)
來源 香港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