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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繪本與閱讀 [打印本頁]

作者: usagiho    時間: 2021-6-27 12:03
標題: 繪本與閱讀
總是有家長說:「買了書他都不看⋯⋯」為什麼呢?大家忘了孩子最初想要的是依偎在大人身上的感覺,不是閱讀。所以簡單的方式是從抱著孩子講話開始,然後挑一本他喜歡的書,和孩子一起看,等到他們喜歡上看書的滋味,再慢慢調整共讀的方式。說起來簡單,卻可能要持續練習21天養成習慣,不然斷斷續續也要幾個月甚至一年半載才夠。


也有家長說:「明明家裡已經有了,為什麼去書店還要翻那一本?」為什麼?我們去派對的時候是不是會先和老朋友打招呼?在不熟悉的環境裡找到安全感,然後跟著老朋友認識新朋友,或是自行發掘新夥伴。到書店也是如此,我們看到已經看過的書,然後看到新書;我們也可以跟著自己的程度,讀難一點的或翻翻簡單的,興趣缺缺的就快快跳過,覺得好看的就繼續讀或是買回家(在圖書館的話就借回家),這是一種把書當做派對的方式。很多人喜歡去巷口聊天,新朋友要多花些時間認識,老朋友就是嘰嘰喳喳,是類似的道理。


也有人會說:「繪本的字那麼少,在書店翻一翻就好?」買一張複製畫都不止一本書的價格,然而,擁有書和沒有書的閱讀差異很大,「聽故事」和「讀繪本」是不同的,重點在一是用耳,一是用眼,很多非稚齡的讀者忽略了除了耳到與眼到,甚至還要「手到」的練習。手要做什麼?手與腦正在養成翻閱書本的肌肉記憶,喜歡閱讀的人習慣看到書就動手翻翻,其實源自腦與手的習慣。有的腦袋發出指令:「去看看裡面有什麼?」有的是停不住的手指滑動。


閱讀是「用最少的成本得到別人的經驗」,同時養成自學的習慣。自學除了平日像學徒一樣懂得用心觀察,還可以透過閱讀,但獨立閱讀的能力不是天生的,需要時間和耐性,一旦養成,終身有用。


閱讀作品往往成為預習、模擬,譬如我們無法到沙漠,可以藉著書本帶我們前往;不知道如何應付霸凌,可以看看人家怎麼辦;不知如何處理惡鄰居,書裡找得到;或是我們想要推究邏輯,放心去書裡找。如果有人想要以身試法,除了進拘留所體會,也可以經由閱讀提前知道結果;知名作家、《吞鑰匙的男孩》作者傑克.甘圖斯(Jack Gantos, 1951-)的自傳Hole in My Life ,記述了他青少年時因為一心想要賺錢讀大學,遭人利用運毒品進紐約,以為天衣無縫,卻早被FBI追蹤,後來進了少年監獄。他在監獄裡看著很多人逃獄又被抓回來,反而得在監獄待更久,於是他到圖書館找書讀,一本一本讀且註解,並以勤學打動典獄長,憑著毅力申請到大學,成為他最好的「逃獄」方式。這本青少年小說得到美國圖書館協會的「普林玆文學獎」(Michael L. Printz Award)榮譽獎,以及知識類小說「賽博獎」(Robert F. Sibert Award)榮譽獎。讀者想要知道監獄裡的文化,可以讀讀看。
後來Jack Gantos寫了許多繪本、青少年小說,用了很多他的人生經驗,譬如叨念的母親、無業的父親、社區以物易物的鄰居,讓自己從原本無事找事的混混,成為教導創意寫作的大教授,用閱讀達成人生目標。


自我期許是長遠的方向,從一小步一小步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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