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作品往往成為預習、模擬,譬如我們無法到沙漠,可以藉著書本帶我們前往;不知道如何應付霸凌,可以看看人家怎麼辦;不知如何處理惡鄰居,書裡找得到;或是我們想要推究邏輯,放心去書裡找。如果有人想要以身試法,除了進拘留所體會,也可以經由閱讀提前知道結果;知名作家、《吞鑰匙的男孩》作者傑克.甘圖斯(Jack Gantos, 1951-)的自傳Hole in My Life ,記述了他青少年時因為一心想要賺錢讀大學,遭人利用運毒品進紐約,以為天衣無縫,卻早被FBI追蹤,後來進了少年監獄。他在監獄裡看著很多人逃獄又被抓回來,反而得在監獄待更久,於是他到圖書館找書讀,一本一本讀且註解,並以勤學打動典獄長,憑著毅力申請到大學,成為他最好的「逃獄」方式。這本青少年小說得到美國圖書館協會的「普林玆文學獎」(Michael L. Printz Award)榮譽獎,以及知識類小說「賽博獎」(Robert F. Sibert Award)榮譽獎。讀者想要知道監獄裡的文化,可以讀讀看。
後來Jack Gantos寫了許多繪本、青少年小說,用了很多他的人生經驗,譬如叨念的母親、無業的父親、社區以物易物的鄰居,讓自己從原本無事找事的混混,成為教導創意寫作的大教授,用閱讀達成人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