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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承攬業7月起進出海關須憑證入場 杜絕海快不法樣態 [打印本頁]

作者: ludonkey    時間: 2021-5-28 23:11
標題: 承攬業7月起進出海關須憑證入場 杜絕海快不法樣態
海關終於要硬起來了....

為加強邊境安全管理機制,財政部曾於4月13日發布修正「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將自7月1日實施承攬業人員進出經海關核准登記的貨棧及貨櫃集散站辦理承攬業務,應配戴海關核發的作業證,以有效落實預防性風險管理,防止不肖分子利用於貨棧及貨櫃集散站辦理業務機會,參與或實施不法行為。

關務署表示,貨棧及貨櫃集散站為進出口貨物存儲及辦理通關作業重要場所,針對入出人員,有強化管理必要,本次修法規範承攬業於海關核准登記的貨棧及貨櫃集散站辦理承攬業務,應佩戴承攬業作業證,以識別人員身分,如承攬業人員曾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5年者,海關不予核發承攬業作業證。

海運快遞圖例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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