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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7月1日起 建商賣屋也要誠實申報登錄交易資訊否則恐受罰 [打印本頁]

作者: old2009    時間: 2020-7-9 19:46
標題: 7月1日起 建商賣屋也要誠實申報登錄交易資訊否則恐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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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   圖:擷自地政司官網



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今(10)天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要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的資訊,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但新制將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後,意即建商需與購屋者共同申報登錄,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另外,內政部也提醒,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地方政府將衡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買賣雙方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

內政部強調,申報登錄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另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可簡化行政流程,提高資訊揭露的時效。民眾對新制如有疑問,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專區參考相關宣導資訊,或撥打內政部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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