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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保全偷開老闆的千萬藍寶堅尼 富商怒告!他卻幸運獲不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kuma9988    時間: 2020-6-13 15:36
標題: 保全偷開老闆的千萬藍寶堅尼 富商怒告!他卻幸運獲不起訴
本帖最後由 kuma9988 於 2020-6-13 15:46 編輯

台北市一名富商每個月花30多萬元租用藍寶堅尼Urus休旅車,平常放在大安區價值上億元的豪宅停車場內,為了方便他把車鑰匙交給詹姓保全保管,不料今年5月間,詹男竟偷開藍寶堅尼外出炫耀,又太慢返還被逮個正著,富商不滿飼老鼠咬布袋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詹男坦承犯案,近年無犯罪紀錄,又隨即歸還,雖涉竊盜罪但給予職權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富商外型帥氣,年輕但事業有成,還聘請3個司機,去年他向車行租下藍寶堅尼Urus休旅車,市價超過999萬元,每月租金也不便宜,高達30多萬元。
平時富商將車子停在豪宅的地下三樓停車場,鑰匙交給住家保全保管,司機交班時即不用轉交車鑰匙,直接找保全取鑰匙開車即可,不料這名值大夜班的保全詹男利用富商如此信任他,竟在今年5月2日凌晨2點多,將藍寶堅尼偷偷開去吃宵夜,3點多又把車子開回來,再到豪宅值班,清晨下班後,又把藍寶堅尼開走,直到隔天下午都還沒歸還。
富商的司機隔天下午要去開車時鎮,發現車子竟然不見,趕緊報警並調閱監視器,警方到場處理時,詹男正好把車子開回來歸還,當場被逮。
詹男被逮後一度供稱,開車是去接送母親,又說去新莊找朋友,總之坦承因為「好玩」才會偷開藍寶堅尼去炫耀,但也相當懊悔,不僅被老闆告也被開除。
檢方認為,詹男偷開藍寶堅尼雖然涉犯竊盜罪,但他還不知道犯行曝光時,就已把車子開回豪宅歸還,且他近5年來沒有犯罪紀錄,只是為了一時貪圖開名車的快感而犯案,也已被解雇受到懲罰,因此給予保全職權不起訴處分。

心得: 偷開老闆的車子到處炫耀居然沒事

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613/VX23NFY5P4L6KX7RPJ6C7W5T4E/



作者: oldto    時間: 2020-6-13 23:18
偷開老闆的車子到處炫耀後再返還;並未構成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才能成立竊盜罪。
作者: wdsentinel    時間: 2020-6-16 11:29
所以重點就是,5年內沒有犯罪紀錄的人,都可以偷東西亂玩,但記得歸還,就沒事了…

台灣的法律吼 (攤手
都是這樣子不給一些人警惕,然後讓大家有樣學樣,反正殺人都不會死刑了,佔用個東西又怎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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