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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論]關於第一次就停權 "似乎"違反消保法 [打印本頁]
作者: andrew1009 時間: 2019-11-28 19:51
標題: [討論]關於第一次就停權 "似乎"違反消保法
本帖最後由 andrew1009 於 2019-11-28 19:57 編輯
依據 中華民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中的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之第 十五、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消費者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企業經營者應通知消費者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企業經營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企業經營者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消費者之遊戲使用權利。如消費者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企業經營者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消費者進行遊戲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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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依據這條文"看起來"第一次就停權屬於違法。
不知各位怎麼看。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9-11-28 20:00
本帖最後由 zwxyzxxx0256 於 2019-11-28 20:05 編輯
我記得第一次抓少量外掛使用人的文章有說過,那個應該就算第一次警告 通知
所以第二次才會一次抓大量的人,所以你的主張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