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按需知密 作者:Karen Cleveland (繁_AZW3/EPUB/MOBI/TXT) [打印本頁]

作者: liamking    時間: 2019-4-27 16:45
標題: 按需知密 作者:Karen Cleveland (繁_AZW3/EPUB/MOBI/TXT)




按需知密
卡倫‧克利夫蘭









《按需知密》[美] 卡倫·克利夫蘭.azw3 (745.66 KB, 下載次數: 5)




  ★所有檔案、圖像皆由網路蒐集、編輯、轉載測試,不承擔任何技術及版權等等問題。 
  ★所有檔案只作為測試用途,請於下載完後24小時內將檔案刪除。
  ★請購買正版,並且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作商業上之用途。
  ★檔案若有侵權,請立即告知,本人將立刻做出刪除之動作。


作者: yuan5027    時間: 2019-4-28 00:26
按需知密」?有這個成語?還真是孤陋寡聞。這又如何解釋?

令人費解的「Need to Know」(需要知道)
也就是——女主角說的,「把我不知道的事情告訴我,為什麼?我需要知道,全部。」

翻譯成「按需知密」——按照你所需要知道的秘密,說給你聽,其餘我保留。
這是我的解釋,不曉得是不是?

反正啊,若是你想知道(需知),書中的內容(),就下載()去。


作者: liamking    時間: 2019-4-28 01:01
本帖最後由 liamking 於 2019-4-28 01:05 編輯
yuan5027 發表於 2019-4-28 00:26
「按需知密」?有這個成語?還真是孤陋寡聞。這又如何解釋?

令人費解的「Need to Know」(需要知道)

意思就是只要「按噓」就能「知」到偶的「秘密」喔~

不是啦...在"知乎"有網友解答參考一下→→→按我

簡轉繁:↴↴↴

作為信息安全專家(CISSP)的身份回答您的問題。

按需知密又叫【知其所需】原則,英文叫Need to Know。具體內容如下:

(摘自CISSP All in one 第六版)

“知其所需”原則類似於最小特權原則,它基於這樣的概念:個人應當只被允許訪問為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的信息。為用戶提供過多的權限只會讓你頭痛,因為用戶有可能濫用分配給他的權限。管理員希望只給用戶最少的、恰好能夠順利完成其任務所需的權限。管理層決定用戶需要知道的內容或必要的訪問權限,並且管理員會配置訪向控制機制,允許用戶訪問所需的信息,但是只限於這些信息,從而實現了最小特權原則。例如,如果管理層決定複印工Dan需要知道他要複印的文件在什麼地方以及能夠打印文件,那麼就構成了Dan的“知其所需”則。現在,管理員可以為Dan賦予對其所需複印文件的完全控制權,但是實際上這沒有滿足最小特權原則。管理員應當限制Dan的權限,使其只能讀取和打印必要的文件,此外沒有其他權限。否則,加果Dan不小心刪除了整個文件服務器上面的文件,那麼你認為管理層中何人應負最終責任?答案當然是分配訪問權限的管理員。決定用戶安全需求以及如何授權訪問是管理層的工作,理解這一點十分重要。儘管安全管理員配置滿足這些安全需求的安全機制,但是決定用戶的安全需求並不是他們的工作。這些工作應當留給管理層完成。如果存在安全違規,那麼管理層將承擔最終責任,因此他們必須首先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

至於出處,有一說這是美國國防部(DoD)第一次提出的。

好啦!重點是我看過一遍還是霧煞煞...所以不要再問了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