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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北市法規會已經和google開完會,台北市法規會以拖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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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d_boy
時間:
2011-7-4 00:06
標題:
台北市法規會已經和google開完會,台北市法規會以拖待變
本帖最後由 red_boy 於 2011-7-4 00:09 編輯
臺北市政府前幾天下午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的陪同下,會見Google代表Kenneth Carter(Android系統的策略顧問,Android Policy Counsel)等人,針對Google定型化契約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的爭議進行會談,雙方對於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以及Google的退款政策,做了廣泛而充分的意見交換。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Google此次充分瞭解了台灣消費者保護法對於郵購買賣以及網路買賣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但是也表示有全球政策的考量,所以必須進一步回去研究是否及如何修正Google Android Market的網路銷售定型化契約,以求符合臺灣法律的規定。
葉主委轉述,由於下週是美國的長週末,Google希望給予兩週的改善期,進行相關的研究跟處理,市府會審慎觀察Google的回應,再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
作者:
red_boy
時間:
2011-7-4 00:09
看起來 Google 要用拖字訣,先拖過兩週再說
但是據說現在Market 已經正常,只是無法購買付費 APP
我認為不需要要求 Google 有七天審閱期,但是現行的 15 分鐘真的過短
Google 自己不審核,有很多軟體都是要使用過 15 分鐘後才會有問題
不應該把這樣的責任推給消費者,但是也不需要到七天,因為畢竟七天真的會有盜版問題
還是希望盡快解決此問題,希望能夠雙贏了
作者:
delilaer
時間:
2011-7-5 15:46
台灣消費者保護法七天審閱期應該要遵守吧,不然訂那些條文做甚麼阿.
作者:
vicwang2006
時間:
2011-7-7 14:51
再研商...總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作者:
lkk47
時間:
2011-7-8 11:51
本帖最後由 lkk47 於 2011-7-8 11:52 編輯
7天太長 15分鐘調到一天算合理 台灣對google影響不大 都不怕中國封殺他了 還有哪裡怕
作者:
red_boy
時間:
2011-7-8 21:17
lkk47 發表於 2011-7-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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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太長 15分鐘調到一天算合理 台灣對google影響不大 都不怕中國封殺他了 還有哪裡怕 ...
說得不錯兩方應該要有改善的空間不然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作者:
hadesyeh
時間:
2011-7-21 01:43
lkk47 發表於 2011-7-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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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太長 15分鐘調到一天算合理 台灣對google影響不大 都不怕中國封殺他了 還有哪裡怕 ...
畢竟軟體跟實物是不同的~七天是太長了~不管是哪個軟體或遊戲~這七天的時間裡老早就已經用到不想用了~
15分鐘也是太過倉卒~一天左右應該還是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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