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說過,只要自己喜歡就好,為何要介意別人目光?在今天的實驗之中,我充分感受到跨性別人士的個人喜好放在整個社會大環境之下,倘若自身沒有足夠的自信和勇氣,莫說按個人喜好過生活,就連短短二十分鐘的車程也足以將個人意志摧毀,沒法捱過,怎能再說將來?我是一個得到相關知識,明白整個問題的癥結所在,也清楚知道自己行為的對錯,面對火車上那叔叔和其他途人的侮辱也只能啞忍,想想社會上還有多少單方面受著社會壓迫而無法表達自己的跨性別朋友?還有多少這樣的性小眾朋友?黃耀明在演唱會中出櫃,向外公佈自己的性取向時,他又是面對著多少的困難、怎樣的壓迫?福柯告訴我們,性或許是我們尋找主體性的最後戰場,故不應再單純地將性視之為一種內在的、無法自控的本能需要(mode of desire),而是要將之視為一種自發的、摒棄對錯的、尋找自我的快樂之源(mode of pleasure),通過不斷的嘗試,去尋求自己喜愛的方式。不論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易服還是跨性別,我們都應該通過嘗試去尋找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就像這次在易服過程中,我能夠真正告訴他人我不喜歡高跟鞋是因為它不舒服、不方便,不喜歡那條裙子是因為它太熱和太緊,而不是因為它們是「女性服裝」。假如有質料較薄的裙子,我不排除自己會再嘗試去穿,因為裙子的安全感雖然不大,但在夏天這炎熱的天氣中,也會是個不錯的選擇。把既有的道德對錯拋開,以歡愉的心去嘗試更多,我們建立的自我必定更為真實,社會也能趨向多元。愛與包容,才是解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