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Sony手機Z3區可否除消或更換版主!? [打印本頁]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6-29 1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小宥迪迪    時間: 2016-6-29 12: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我已經了解,我會跟該位版主告知,請他做說明。
作者: kenny1105    時間: 2016-6-29 13:21
會員pandaz2008您好: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根據您對我的申訴,我將在此回復中給您的回復。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1.經常以個人觀感處理帖子,又不知什麼原因將已沉的帖子常推上來

A:
我並沒有以個人觀感處理帖子,
我將帖子提升上來的原因是因為那些帖子是屬於較技術性(ROOT、FTF)的帖子,
是大家需要的,
將他們提升,是方便大家找到。
並非以個人觀感處理。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2.不按版規的宗旨已單獨進行更嚴厲處置

A:
你違反版規是事實,
在任何版區就要遵守該版區的版規及總版版規,
而我也是依照版規將您禁止發言,
也將您違反的事項何理由回覆在您違規的發言中,
我的處裡完全是遵守版主的規範,並無不妥。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6-29 14: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6-30 11: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小宥迪迪    時間: 2016-6-30 13:16
您好:

這部份我們已經在討論與查看問題,請耐心等候。
作者: 小宥迪迪    時間: 2016-6-30 14:40
您好:

經查看過後您有累犯紀錄,若還是有持續在犯,相關版主可以進行相關處置。

建議您發帖時可以先瀏覽該版區版規與總版規進行查看。

若還有任何問題,再請告知。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6-30 15: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曉兒    時間: 2016-6-30 22:24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6-30 15:33
持續和累犯?犯下兩條版規各一次並沒有持續再犯,如果是持續再犯怎會扣鑽扣分會這麼少!現在是扣鑽扣分跟 ...

那我針對你的問題做出說明:
1.此為Z3版主已經明確規範之規定,禁言就是依照規定上的期限,扣分問題剛剛看過版規應該是依照累進制的方式,也就是累計起來達幾次就扣多少
2.
A1新機器人以上
【第一次犯規】
口頭警告
【第二次犯規】
-5碎鑽 -3幫助
【第三次犯規】
-5碎鑽 -5幫助-2經驗
【第四次犯規】
-5碎鑽 -5幫助-3經驗-1技術
【第五次犯規】
小黑屋+禁止發言

你應該是觸犯了當中的條文規範

3.該版主之行為目前來看是依照規定行事,若覺得規定上有不合理之處,可與該版主提出你的具體方案,相信版主也是能接受不同意見的

--------------------------------

◆處罰機制(雙制度)◆

本版部分規定採雙制度
A1學習期
【第一次犯規】
口頭警告
【第二次犯規】
-1碎鑽 -2幫助
【第三次犯規】
-2碎鑽 -3幫助
【第四次犯規】
禁止發言
A1新機器人以上
【第一次犯規】
口頭警告
【第二次犯規】
-5碎鑽 -3幫助
【第三次犯規】
-5碎鑽 -5幫助-2經驗
【第四次犯規】
-5碎鑽 -5幫助-3經驗-1技術
【第五次犯規】
小黑屋+禁止發言


是有列出的哦,在"處罰機制(雙制度介紹1)"的目錄之下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6-30 23: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曉兒    時間: 2016-6-30 23:17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6-30 23:04
請問扣分屬中等同時又被禁言七天是怎樣引用那條機制怎樣計算出來?該版主說加罪又累計但罰則內容又沒有, ...
第十三條 故意擾亂版上秩序(由版主判定)則視情況而定(扣10碎鑽、10幫助、5經驗、警告、嚴重者禁言)


我想你應該是被文字遊戲所模糊吧,括號中的意思是違規輕微者為扣分處理,最多扣除到10碎鑽、10幫助、5經驗,因為狀況是有彈性的,因此界定最多範圍,避免有濫權之問題,嚴重者可以扣分和禁言搭配處理,因此看不出有爭議之處,還有疑問請提出
作者: bellgenius    時間: 2016-6-30 23:42
阿不就是因為自己違反版規被處分?下次別再犯就好啦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6-30 23: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 0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 00: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曉兒    時間: 2016-7-1 14:10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 00:22
另外由昨天到現在,兩三天都沒有一位版主版管明確回應我標題內容
是否可以取消或更換Sony手機區內Z3子版區 ...

是否可以取消或更換Sony手機區內Z3子版區的版主?偏偏就被該某版主轉移了討論話題
只是 可以或不可以+一個理由就這麼被忽略?

-> 不需要,撤換版主並無法完全解決你說的問題

你所說" 嚴重者可以扣分和禁言搭配處理 " 是版主隨他個人之心搭配處理?
-> 版主目前用的是界定處罰範圍機制,範圍內中間可視情況依個人之判斷處理,因此並沒有具體死板之計算機制,至於規則,是版主自行之決定,若違反總版之處必定請版主進行修正

不是用引用機制計出來我是這樣罰你的…既然版主要列出犯過版規內容和判刑為什麼不再去列出累計記錄和次數再一次給犯人知道自己的嚴重程度去到那?
-> 我想這是版主之作法問題,我們無法干涉太多,但是這類的事情會在觀察,若發現不合理之處必定會處理,此事會跟版主商討,看看是否有過失之處

不是一個"可以搭配處理"就不需要給累計記錄、次數或引用什麼機制計算的判罰內容吧!當然要以我被判罰日前的版規內容和機制計算為準則…這位版主明白我意思了沒?
-> 了解,第幾次違規基本上說明清楚比較好,比較不會產生爭議

而且該位版主的判罰內容其中一條版規删減了一半來作罪證…這種手法是不是正確手法?
-> 並沒有發現有刪減啊,總版規剛剛對照一下是直接複製的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 14: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曉兒    時間: 2016-7-2 01:43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 14:28
1. 重申:更換版主不是因我的問題而發問。而是留意到他管理手法上看似有問題,其中印像心刻是他有先用帶有 ...


看完了這麼多,我想你一定是有不服氣之處沒辦法立即被解決,我會再找版主溝通並詢問個清楚,撤換的事宜㑹稍後做決定,該指控應該不止一次了吧

違規內容沒完整交代的部份我會確定後跟版主說並詢問看看,我相信若有冤屈會有辦法還給你公道的,你應該也是為了論壇著想發表自己的看法,這點我先表達感謝

對於版主不適任的指控,會再開會後決議,並統整有關的紀錄做判斷

違規紀錄方面會再請工程師評估看看有沒有辦法做到

作者: itunes870517    時間: 2016-7-2 10:33
我真的會笑死,這種官員相互表面又做一套的手法。
你甚麼時候也跟著學會了???????

換了位置也換了腦袋lol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2 14: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1 14: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jojo201    時間: 2016-7-12 16:04
本帖最後由 jojojo201 於 2016-7-12 16:14 編輯

看來樓主被處置~專挑規範文字來反制管理員處置您到底1+1為何=2?

管理員本來就可以針對版區管理處置不同情況下~做部份處置調整和拿捏

不太過份就OK了~

難到~例如規範灌水~您要論壇一一舉例千百總灌水範例嗎?不可能吧

處置違規還要一一舉例分列細目還要造冊製作excel表嗎?然後被處置會員再做計算方式??太扯了吧

論壇規範還要先給會員諮詢意見才能發表?還是會員先投票再行頒布??

我相信論壇任何規範,管理員應該會先另行討論,怎樣做當然都有改進空間!!該規範須改就改~該頒布就頒布

但是有既往不究或著規範制訂發表後緩衝期(緩衝期內違規只是提醒警告)

會員建議不一定管理團隊要跟着走~但是可以考量或部份接納

管理員官方說詞很正常~當過論壇管理就清楚~個人就認為很正常

不好意思~違規在先錯改就好~苦苦相逼幹嗎??管理員也是人耶~

論壇規範文字是死的~管理員處置情況都會有不同~但規範只是處置依據好嗎??依據好嗎??拜託只是依據好嗎!!!!!

上個論壇還要搬六法全書?~你說改版還是換版主就換喔??

這麼累幹嗎呢?
ps:管理員在處置版區違規當然要有個人意志(規範為依據)+彈性~因為管理員不是機器人ok~把論壇弄那麼死幹嘛?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2 21: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jojo201    時間: 2016-7-13 10:50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2 21:07
有人行私刑玩針對,如果不列列舉清楚,根本就不用列舉我犯了什麼版規罰則。要是有列舉就應該以該犯的版規 ...

此帖相關事宜您也可以拿(美國最近警員濫殺黑人案)做比較!

就算版區沒有規範~也可以依據論壇總版~就算總版沒有規範~管理員也可以視情況做出違規處置~

管理保有彈性並非等於私刑~規範內沒有詳細列舉~不代表沒包含詳細列舉的就無法處置~這是廣義的解釋

您把處置違規看的太過嚴重~甚麼私刑~甚麼支援版主執行私刑?

個人回覆是認為您太過於 (矯枉過正) 挑毛病也不是這樣吧!!

個人也認同和支持版主應該保有管理處置中的彈性~規範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是嗎??

版主就處置違規情況本來就保有彈性~每天論壇都有不同情況發生~發生問題每日公告增加違規處置條例??您要不要去查查整個網路世界到底有多少論壇規範定義~您是要廣義還是狹義?每一條都列??請問是要列到天翻地覆嗎?上百上千上萬條~誰會去看阿!!!拜託好嗎

今日只要有版主濫用權力~我相信會有更多會員出面檢舉~連我都不會認同濫用權力

這位大哥~您的衝動和反映我可以理解~因為所在立場看待點不同時候,都會出現矛盾還是誤解產生
任何事情都可以溝通不是嗎??誰不會犯錯~改就好~處置離譜的就反應~我相信正常情況下管理團隊應該會有合理的答覆~如果有答覆您還不滿意,那就是立場上雙方認同和見解的問題~發生事情的訴求內容如果太過,原來爭議點就會擴散無止盡!!並非撤版或版主就能解決的事情

管理員都有不同想法~您要照本宣科~實在太難為人

不好意思~我無法感受當下您受處置情況~但是我認為爭議點需要更簡單一點~或許問題就能輕易解決

以上是個人看法~如有不禮貌之處還請見諒!!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3 15: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jojo201    時間: 2016-7-13 19:43
本帖最後由 jojojo201 於 2016-7-13 20:09 編輯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3 15:01
你自己看清楚該帖子存在什麼問題再回應。又要列舉犯版規和罰則內容又要列一半,而且還假裝2天通知期? 禁 ...

整件事情您還是搞不清楚狀況~說實在PO一推~您也看不懂!!

所以~辛苦了~這是個人最後回覆~影響您的情緒請多見諒!!

如果我是版主~您回覆相關內容~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6-18 13:18
那隻版主又來管Z3區,而且又用莫須有罪名加害會員了!!~

本來就有攻擊字眼~已經讓本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就是一個月起跳~所以您要說我處置一個月起跳~是個人意志問題還是彈性問題或者是執行私刑??

7天~算便宜你

以上是個人見解




作者: pandaz2008    時間: 2016-7-14 19: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