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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拆民宅】建商發致歉聲明 仍稱拆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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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ilips1010
時間:
2016-5-31 00:07
標題:
【偷拆民宅】建商發致歉聲明 仍稱拆錯房
針對新北市三重區建商強拆民宅一事,建商橙鴻建設公司今晚發出書面做出三點聲明。一,為此事造成林家財物受損及社會不安,本公司表示遺憾及歉意。二,本公司於今年三月與吳姓拆除人簽有契約,委託拆除本公司所有地上物(長榮路75號),不意廠商於昨日拆錯地上物。三,林家被拆戶的憤怒與不滿,我們感同身受,其亟需安置,本公司願先以20萬慰問金協助安頓,至於其後之補償問題,本公司當盡最大努力協助拆屋廠商補償林家。(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資料來源 : 蘋果日報
作者:
eminyimin
時間:
2016-5-31 09:18
昨天新聞 爆料說是故意拆的 賠償小錢 建案大錢 想想也有道理 哪有拆房子的工人敢隨便"拆錯"
作者:
紅色霸氣
時間:
2016-5-31 15:15
他是故意拆錯的,罰那麼少錢,成就他的利益,值得啦!
作者:
costliu
時間:
2016-6-2 10:14
想也知道是故意的,而且還在網路散播林家想當釘子戶,想要獅子大開口,
這種「一手蘿蔔,一手棍棒」的手段也用的太明顯了點。
再說,就算林家真的獅子大開口好了,也沒人強迫你接受啊,
房子是人家的,開價多少是他家的自由,今天又不是拿槍指著你一定要買,
我看這種建商跟維冠的林明輝沒什麼兩樣,每次蓋完就另起爐灶,房子有問題也拿他沒輒。
作者:
leaies
時間:
2016-6-3 15:44
其實就和東西摔壞一樣要求原價
買回家或是兩倍賠償就好了吧?
為什麼需要這樣爭執呢??還是
對於兩造雙方來說,其實摔破就
可以免費帶回家才會是他們所謂
的心中常識。
就像人被殺了不會死所以才會去
為了傷口是否會產生致命來爭執
同樣。
作者:
作夢
時間:
2016-6-3 17:36
房子都拆了 現在主動權反而在建商這邊了 只要撐過這段時間 建商拆屋的新聞沒有人注意了 到時候 還不是建商喊怎樣就怎樣
作者:
cow2709632
時間:
2016-6-3 22:32
他為什麼都不會拆錯拆到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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