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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低頭族當心! 綠委提案「過馬路滑手機」開罰 [打印本頁]

作者: sweiyuan    時間: 2016-5-23 21:06
標題: 低頭族當心! 綠委提案「過馬路滑手機」開罰
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6-05-23  20: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街頭隨處可見「低頭族」的身影。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表示,馬路如虎口,雖然車輛要禮讓行人,但行人也不該顧著滑手機影響車流,因此他提案,往後行人過馬路滑手機要罰300元的罰鍰。


陳歐珀提案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條文規定,「行人穿越馬路時,未盡注意義務低頭凝視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致妨礙公眾及車輛通行」,可處300元罰鍰。

根據《蘋果》報導,陳歐珀與邱志偉在上屆立院就曾提案,但提案付委後最終未審過。因屆期不連續,陳歐珀本屆重新提案,上周立法院院會已一讀通過將付委審查。

陳歐珀指出,滑手機的低頭族儼然成為公安的隱形殺手,邊走動邊滑手機未注意前方,導致掉入坑洞或是不慎撞到牆壁,時有所聞。

他說,馬路如虎口,行人應盡注意義務快速通過,不應任意滑手機影響車流,甚至造成馬路的潛在危險性,畢竟公益大於私益,行人不該藉此成為車輛禮讓的合理化理由,所以他提出此案。


作者: enshinnou    時間: 2018-6-29 00:59
立意良善但惹人發笑
畢竟實話太過直白
反而會讓人覺得在說笑話
作者: willylin1095    時間: 2018-7-3 00:04
其實是好意~~
但是有時候還是會感到不舒服
作者: kabayama    時間: 2018-7-12 09:31
走路就好好走路不行嗎?你會邊走路邊吃飯嗎?那你為何要邊走路邊滑手機?
你是哪裡的CEO事業分秒必爭必須滑手機拯救蒼生?

作者: np01    時間: 2018-8-9 00:10
如果只在過馬路推行也是一件好事
作者: lkmpeter    時間: 2018-8-10 20:25
是因該開罰的,過馬路還玩手機真是不因該啊!!
作者: hayabusa1812    時間: 2018-8-29 14:13
馬路如虎口!!本來就不應再當下滑手機,分散注意力!!
作者: pididdas    時間: 2018-9-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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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diddas    時間: 2018-9-1 10: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esmall6    時間: 2018-10-20 12:00
好好好走路阿,低頭看手機多危險
作者: mesmall6    時間: 2018-10-20 12:01
都知道低頭看手機走路不好
但這種強制罰的也不舒服
作者: sk149r    時間: 2018-11-5 02:53
真的 要划手機可以先靠邊站  邊走邊划手機不看路 就跟開車划手機沒兩樣阿
作者: 路邊有隻草    時間: 2019-6-17 21:00
支持
過馬路還滑手機
還走到一半滑手機
擋在路中間
按喇叭還不閃
作者: ansel0531    時間: 2019-7-2 11:04
好好走路很重要 不然脖子友會受傷

作者: EnzoFerrari    時間: 2021-2-4 13:32
開車跟騎車都不能使用手機了,
當然走在馬路如虎口的路上,
也應該更注意路況.
但就算成立實行也有點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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