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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鄭捷判死 挺廢死承審法官黃瑞華:不能迴避,堅持作對的事 [打印本頁]

作者: sweiyuan    時間: 2016-4-22 22:48
標題: 鄭捷判死 挺廢死承審法官黃瑞華:不能迴避,堅持作對的事
本帖最後由 sweiyuan 於 2016-4-22 23:14 編輯

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6-04-22  21:2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承審鄭捷案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黃瑞華今天受訪時表示,是否支持廢死是個人理念,各界應尊重不同價值,但法律明文規定有死刑,法官就不能迴避,鄭捷案從頭到尾罪證明確,合議庭只能判死,「我們堅持作對的事」。


黃瑞華表示,台灣是保有死刑立法的國家,鄭捷的律師認為死刑可能有違憲疑慮,經合議庭審查後,認為死刑合於憲法規定,鄭捷殺人也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六條第二項所指「最嚴重犯行」要件,沒有不判死的理由。

黃瑞華指出,司法是被動的,立法院通過法律,將殺人惡行重大者判處死刑,法官闡釋法律、依法判決時,不能逾越立法者的範疇,因此是否應該廢死,是立法者的權限,法官不能因為自己理念而恣意改變法律。

她呼籲各界理性討論死刑議題,對於支持廢死者一再被部分人士情緒性發言攻擊,她覺得「令人心疼」,她認為,外界可以批評本案判決寫的不對、或不夠好,判決書公布後,會有合議庭五位法官名字,可受各界檢驗和公評。

作者: leaies    時間: 2016-4-22 23:23
所謂『對的事情』是本來就要做的吧?
怎麼可以在感覺到風向有轉圜樣子的時
候才跳出來很偉大的說要摸摸頭秀秀,
那之前被噴的不就顯得活該倒楣。




作者: stanley5    時間: 2016-4-23 09:59
民主法治國家本就該依法行事依法行政
而不是民粹治國
作者: leaies    時間: 2016-4-23 10:26
stanley5 發表於 2016-4-23 09:59
民主法治國家本就該依法行事依法行政
而不是民粹治國

是指『你們都是民粹!!』、『下台』
和『由偶來治國』嗎。(=.=")


作者: silent00    時間: 2016-4-23 11:06
對的理念,好的方式,當然要繼續延伸紮根。 倘若引人民共怒,撻伐的事由,還由恐龍法官,悠遊自在的,混淆是非。 這款法官也該受刑罰
作者: cocacola9999    時間: 2016-4-24 13:05
支持死刑
希望能判後三個月內執行  
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blue660422    時間: 2016-4-29 13:27
當初鄭捷一心求死,反被無聊的廢死聯盟強改為可教化,延遲至今。
教化數月之後,鄭捷又被法官簽判該判死刑的不能迴避,

這樣把人弄得想死卻要死不能,到了想活的時候卻又要活不得,

也許鄭捷當初就應該找個無人的地方死一死比較乾脆
作者: milk1177    時間: 2016-5-1 18:31
法官就要遵從法律 不然法律就沒有公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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