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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市率先立法 吃貓狗最高罰7萬5 [打印本頁]

作者: sweiyuan    時間: 2015-12-10 09:47
標題: 高市率先立法 吃貓狗最高罰7萬5
來源:自由時報2015-12-10

動保法 僅規範禁宰殺販賣

〔記者陳文嬋、黃邦平/綜合報導〕下月起,到高雄可別吃狗肉或貓肉,小心被罰七萬五千元!

高雄市議會昨天三讀通過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只要吃了犬貓肉就可重罰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至於勞工若在工作場所或宿舍殺、吃或買賣犬貓,雇主也要受到連坐,最高重罰十萬元。

高雄市議會昨天三讀通過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首創只要吃了犬貓肉可重罰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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