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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股53年重大變革 停牌制度明年1/15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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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昌期貨吳佳靜
時間:
2015-7-14 08:38
標題:
台股53年重大變革 停牌制度明年1/15上路
台股停牌交易新制 3個營業日為上限
明年1月15日起實施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只要公司符合停牌機制,需在前1個交易提出申請
證交所昨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
預計明年1月15日正式實施
,證交所表示,若符合併、分割、收購及向法院申請破產或重整者以及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股價有重大影響者,需在前1個交易日申請暫停交易,若遇緊急情事,可在當天上午7點半提出,等當天停止交易後,於次一營業日恢復交易,每次暫停交易時間以1個營業日為原則,3個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得持續執行。
證交所表示,符合申請停止交易條件包括
1、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者
2向法院申請破產或重整者
3公司法第185條所訂各款情事
4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易、轉換或受讓
5新產品開發完成、新技術之重要開發
6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影響者重大者,符合這6項,需要在前1個交易日申請暫停交易,若是重大事件,可以在當天7點半以前提出申請。
舉例來說,上市公司決議通過合併案,上市公司在T日申請,T+1股票則暫停交易,若遇到緊急情事者,得以在上午7點半前申請「當日」暫停交易。每次暫停交易時間以1個營業日為原則,3個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得持續執行。
至於恢復交易部分,暫停交易期間為1個營業日者,於次1個營業日恢復交易。若暫停交易時間超過1個營業日者,於暫停交易期間屆滿後次1營業日恢復交易。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上市櫃公司財報若有重大事項,例如合併而停牌,可以消除買賣雙方的資訊不對稱、也可避免內線交易,且因重大事項而停牌,很多先進國家都有類似措施,台灣算是和世界接軌,是好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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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案多 國泰金:金融業恐一天到晚在停牌!
國泰金控營運長說,國外也有因重大合併收購須先停牌的制度,不過她建議以轉投資為主要業務的金控業,應對於合併設重大門檻與標準,比如超過淨值10%才要申請停牌,否則金控會變成一天到晚都要停牌。
停牌上路 法人:留意流動性問題
投顧董事長提醒,如果出現像上周陸股大規模停牌引發的流動性問題,投資人若因盲目投資,導致手中持股被停牌,最終可能被迫賣其他股票,造成資金排擠效應。
對台灣實施停牌制,華碩發言人表示各有利弊,如果讓投資人有更多時間消化資訊,是有它的意義,尤其現在漲跌幅放寬到10%,若能讓資訊更充足,對事件本身可以更清楚再做決策,有利於投資人的判斷。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作者:
solomonqoo
時間:
2015-7-14 15:41
真搞不懂,政府這些米蟲是腦殘了嗎?正面的東西不去想,老是想一些負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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