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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自由頭條》北捷殺人案 鄭捷判4個死刑 [打印本頁]
作者: sweiyuan 時間: 2015-3-7 09:22
標題: 《自由頭條》北捷殺人案 鄭捷判4個死刑
來源:自由時報2015-03-07
法官:兇殘如豺狼 難以教化
〔記者王定傳、項程鎮、溫于德、張筱笛/新北報導〕台北捷運殺人案昨一審宣判,新北地院認定鄭捷在捷運上殺死無辜四人、殺傷廿二名乘客,性格如豺狼一般兇狠無情,人神共憤,毫無悔意,難以教化「求其生而不可得」,昨依四個殺人罪判鄭捷四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殺人未遂廿二罪,分別判五年兩個月到八年不等刑期,刑期加總達一百四十四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