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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14億加班交通費 柯文哲:以員工績效為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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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瘋人院
時間:
2015-2-11 05:29
標題:
砍14億加班交通費 柯文哲:以員工績效為發放標準
民報作者記者林冠妙/台北報導 | 民報 – 2015年2月10日 下午1:00
台北市政府去年加班費預算編列逾8億、交通補助費5億,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0)日召開市政會議,就相關撙節方案進行討論,他表示這14億還是會當作薪資,但將以員工績效方式發放,至於明年如何編列,將重新建立制度。
針對交通補助費,柯文哲表示,7月1日以後二段以上者取消補助,他發現有住在苗栗、台東的員工每天申請加班費,這沒有道理,甚至有人一個月申請到7千多元,所以,明年如何編列預算,還要再思考一下,且目前全台灣只有台北市政府還有交通補助金,「這太奇怪」,這也要列入考量。
至於近14億的交通及加班費,他並不打算全部扣掉,但希望以績效的方式發給員工,他個人反對低薪政策,低薪會妨礙國家的進步,對GDP成長是不利的,但他也反對齊頭式的平等,甚至是沒有效率的平等,這14億還是會當作員工的薪資,但是以員工工作表現為發放標準,而非純粹以加班為主,重點不是上班時間多久,對老闆而言,是員工做了多少事,做的好不好,不是坐在辦公室很久就發給你加班費。
柯文哲交待人事處長,關於這14億元將來如何發放,要重新建立制度。
作者:
abbtsai
時間:
2015-2-11 08:47
太讚了~以後一體適用勞基法中的"責任制"!!
歡迎
作者:
約翰雷
時間:
2015-2-11 10:52
要貼新聞的話
請到
時事新聞
作者:
jacky880925
時間:
2015-2-11 16:13
本來就應該是做的好的拿的多啊
一個擺爛的人跟一個認真的人拿一樣多錢本就不合理
作者:
wiiarewe
時間:
2015-2-12 07:01
1、為啥需要交通費補助?如果不適合在台北市政府上班,應該選擇就近的公家機關服務才對吧!
2、以員工績效為發放標準,誰評定?到時候馬屁文化絕對出現。
作者:
johoson888
時間:
2015-2-12 07:20
讚同積效發放,像有時去辦個東西,愛理不理的態度傲慢,佔著矛坑不拉屎,有的戶口故意不遷,明明已住北市也可座等領補助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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