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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子女婚嫁時父母贈與財產 最高免稅額64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sweiyuan    時間: 2014-9-10 21:22
標題: 子女婚嫁時父母贈與財產 最高免稅額640萬
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4-09-10  17:43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高雄國稅局表示,父母於子女結婚前後6個月的贈與,屬「子女婚嫁時之贈與」,100萬元以下可免計入贈與課稅。若加上贈與稅免稅額度,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送財產,最高享有640萬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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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於子女結婚前後6個月的贈與,屬「子女婚嫁時之贈與」,100萬元以下可免計入贈與課稅。若加上贈與稅免稅額度,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送財產,最高享有640萬免稅額。(資料照)

下半年是結婚旺季,有些父母疼子女,都會贈送相當多的婚嫁禮品,因此也有民眾來向國稅局詢問如何申報贈與稅。國稅局官員表示,依財政部函釋規定,結婚前後6個月內的贈與,屬子女婚嫁時贈與,父母可分別贈與價值在100萬元以下之財物可免計入贈與課稅。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父母可於子女婚嫁當年度各自贈與100萬元,屬不計入贈與總額,同時加上贈與稅每年免稅額220萬元,則該名子女當年度受贈金額計達640萬元,即可成為子女創業基金、購置財產或其他理財規劃之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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