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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科技虛擬貨幣吸金186億 董事長等3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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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eiyuan
時間:
2014-8-28 08:31
標題:
數字科技虛擬貨幣吸金186億 董事長等3人遭起訴
〔本報訊〕數字科技公司日前遭檢調搜索,遭懷疑利用旗下8591寶物交易網,違法經營金錢交易虛擬寶物或遊戲點數的業務,今日(27)新北地檢署查出該公司非法吸金數億元,依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將董事長廖世芳、總經理吳聰賢、董事及前總經理王震宇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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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科技董事長廖世芳(左)與總經理吳聰賢(右)及前總經理王震宇一併遭到起訴 ...
2014-8-28 08:30 上傳
數字科技董事長廖世芳(左)與總經理吳聰賢(右)及前總經理王震宇一併遭到起訴。(資料照 記者張慧雯攝)
檢調表示,數字科技未經金管會核准申請特許經營第三方支付服務,卻利用「8591寶物交易網」以新台幣1比1發行虛擬貨幣「T點」,供會員儲值用來交易虛擬寶物或購買遊戲點數,從2009年至2013年2月間淨收入高達186億多元,但此舉已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30條,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該條例所規定的電子票證,且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者,可處7年以上重刑。
起訴書上表示,「T點」為可儲存電子貨幣,由第三方支付,依法未經金管會核准不得發行,數字科技2012年遭人檢舉,金管會於當年11月去函數字科技,但該公司至2013年2月才禁止會員在沒有實質交易的情況下儲值「T點」,並於3月和銀行簽約,將「買賣交易價金」、「賣家保證金」、「經銷商預存金」共4億多元存入信託專戶,改由銀行代為支付遊戲點數以及虛擬寶物的交易款項。
涉案的廖世芳、吳聰賢及王震宇等人辯稱「T點」儲值業務跟悠遊卡的實體卡片不同,不屬該條例規範,並聲稱依他們的計算方法,吸金規模低於1億元。惟承辦檢察官認為廖等3人明知超商代收無法即時解款給數字科技,卻仍採超商代付,所辯不足採信,因此將3人一併起訴。(自由電子報20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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