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一位婆婆寫給準媳婦的信,看完拍案叫絕目中含淚~ ...
[打印本頁]
作者:
jh1234
時間:
2014-8-21 18:23
標題:
一位婆婆寫給準媳婦的信,看完拍案叫絕目中含淚~ ...
常言道,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其中一本就叫「婆媳經」;在家庭中,兩代人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最明顯和最常見的,是出現在婆媳關係上,婆媳不合,是不少人提起就搖頭嘆息的問題。
有一堪稱最牛婆婆在兒子結婚前寫給未來兒媳一封信,信中提到在婆媳今後相處的六大問題,絕對無敵啊!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082100.jpg
(35.09 KB, 下載次數: 4)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4-8-21 18:22 上傳
親愛的媳婦:
你好!
在你即將與我的兒子組成新家庭的前夕,為了今後若干年家庭的安定團結,希望我們能夠就相關一些問題交換一下意見。
一、經濟問題。
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我們首先來談一談這個問題。
1、我兒子名校畢業,現在看來就算換工作,也基本不用擔心經濟問題;他現在年收入10萬以上,我想,按照北京現在的生活水平,在不負擔貸款及房租的情況下,你們兩個人生活應該是夠了。這個打算是基於你不工作的基礎上的,如果你有你喜歡的工作,我為你高興;如果你有收入好的工作,我更為你驕傲,你們的生活品質也會得到相應的提高。如果你沒有工作,我也沒有任何意見,男人養家是天經地義,你只管玩得開心就好,作為婆婆我非常支持。
2、作為我們老人,在今後的日子裡也不會向你們伸手的,我們辛苦大半輩子,掙得足夠我們的開銷了,在這一點上,不勞你們費心,希望你們把所有的收入都用來建設你們的小家庭,建設得越來越好。
3、我和他爸養了他20多年,不求回報,也不用你們給什麼生活費什麼的,但是我們將不會就你們的生活再提供經濟支持,希望你們能夠自力更生,愉快生活。
4、你的家庭養育了你,你應該滿懷感激之情;你的家庭沒有養育我的兒子,所以請你們不要希望他對於你的家庭有所回饋,如果他基於對你的愛情和對你家人的敬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我也理解並且非常支持。但是我和他爸爸將不會有任何經濟上的幫助,這一點請你諒解;當然,如果你的娘家實力比我們還雄厚的話,我們也不會對你的娘家要求任何經濟上的幫助的,我們說到做到。
5、我們的資產和有價證券將會有律師陪伴在公證處的公證下進行遺囑的制訂,我們會把遺產放在兒子和孫子的名下,當兒子不在世,而孫輩未滿20歲時,這部分資金將由專人托管,並有律師監督,你將不會有機會接觸到我們的資產。當然,你對於我們的房屋是有居住權的,希望你對於我們的決定表示支持,畢竟我兒子今後後掙得全是你們二人的,我們也絕不會惦記。
二 、房子問題。
1、你們居住的房子我們會提供,保證商品房,四環以內,130平米以上,社區成熟;房子的購買在合理的價格範圍內盡量以你們的意見為主,但是房產證上將不會有你的名字,所以也請你盡量不要在裡面接待你的遠方的客人;裝修及家電給你們20萬的預算,希望你們心痛我們,盡量節約,以發票價格實報實銷;裝修的時候我會盡量控制自己,不發表任何意見,因為我十分理解媳婦對於婆婆提出裝修意見時的反感情緒,而且我也同意。
2、你們居住的房子我們將保留一套鑰匙,主要是為了你們沒帶鑰匙後可能有突發事件(如漏水,跑電)的準備,我以人格向你發誓,再沒有經你們同意的情況下,決不會擅自進入你們居住的房子,而且我們也不會不打招呼就去拜訪你們。
3、我們居住的房子你們手裡也會有一套鑰匙,功能同上。隨時歡迎你們來,午夜或凌晨能免則免,保姆總在家,也不怕活沒人幹。
4、以後你們買了自己的房子,我們將會視情況提供一定額度的祝賀表示心意,除此之外我們將不會指手畫腳發表任何意見。
三、日常相處關係問題。
1、兒子是我親生的,是我血脈的延續,我不可能愛你超過愛他,請你謹記這一點;但你同時也是這世界上除了我老伴和兒子最親的人,因此當你和外人有任何的衝突時(不管是你的親人、朋友、同學、同事還是來自於我家的親朋好友)我將堅定地站在你這一邊。
2、請你要理解,兒子再怎麼不好,他在我眼裡始終是那個躺在搖籃裡的可愛寶寶,是那個滿臉泥水的頑皮小男孩,而你在我眼裡一出現就是個成熟懂事的大姑娘,因此我總會覺得兒子是容易被原諒的。這一點十分不好意思,但我想當你做了母親就會理解,因此我會盡量在你們有爭執的時候偏向你(兒子是親生的不會記仇)但請你盡量少對我講那小子的不是,好嗎?
3 、兒子是我生的,我會在你們結婚前盡量客觀地把我眼中的她尤其是缺點部分和你交流一下。但另一方面,丈夫是你挑的,你們結婚以後他的思想教育工作就與我無關了,請你自行進行後期改造,我不會幫忙也不會阻撓的。
4、對於你,畢竟不是我親生女兒,我會首先做到尊重,希望能進一步喜歡。你如果有一些什麼我看不慣或不喜歡的,如果不關我事,我會閉嘴;如果關我事,我會盡量委婉的與你交換意見,希望我們能得到共識。
5、對於我,希望你尊重,如果能喜愛就更好,我如果有一些什麼你看不慣或不喜歡的,如果不關你事,請你會閉嘴;如果關你事,請你不要再第三人面前表達,在我們獨處的時候請直接坦白對我講,我們找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四、日常生活問題。
我們畢竟不是一家人,沒有共同生活的經歷,因此總會有磕碰,希望我們能共同遵守以下原則:
1、我家有保姆,因此你來我家時不用幹活,不過如果你願意在開飯時擺擺筷子我會非常開心的。
2、你家有沒有保姆我不管,但是當我們去你家的時候我是不會幫忙幹活的,你要是嫌麻煩,我請你們出去吃飯倒是沒問題。
3、在我的家裡,請你遵守我的生活習慣和衛生標準。
4、在你的家裡,我會尊重你們的生活習慣(年輕人要是喜歡亂七八糟,我就當看不見好了),不說三道四,指手畫腳。
5、在其他的場合,希望你在合理範圍內盡量讓著我,如果我做了討厭的事或不合時宜的事你也可以直說。
6、每年春節、中秋、五一、十一四個大節請你們做如下安排:如果前夜在我家,正日子請去你娘家,如果前夜在你娘家,過節當日請來我家,循環往返,公平安排。
五、孩子問題。
1、以後有了孩子,你做月子我不想管,主要是產婦情緒不穩容易拌嘴,傷了和氣就不太好了,我會給你雇一個月嫂,雇一個保姆,人請你事先選好,我來付錢。我每隔一天會去一次幫忙採購,如果對我買的東西及品牌有異議的話,請你列出單子,我會照買。如果你的母親願意來照顧你的話,保姆月嫂我照雇,另外負擔你母親的費用。
2、我支持母乳喂養,我支持孩子每天洗澡,我支持年輕點要……但是一切以你的意願為重。不過建議你以醫生的意見為重。
3、孩子的教育問題我覺得是最易引起矛盾的。在我承認最終決定權在你們的手上的前提下,希望我們充分討論,請教專家,尊重科學,以安全為前提,以培養一個正直的人為目的,健康成長。
六、兩家相處問題。
這真是一個沉重的話題,我實在不想多談,但根據我以前的慘痛經歷,還是先說的好;總的意見就是,多玩樂、少共事、經濟互相不往來、關係互相不借用。如果兩家旗鼓相當,以期多多玩樂倒是好伴;如果條件相差太遠,最好兩家少來往(我不是嫌貧愛富,要是你娘家十分顯赫,我們其實也沒有什麼共同話題)。
綜上所述,親愛的媳婦,希望我們能共同遵守,相信我們能快樂相處,其樂融融。
最後祝你們小家和美,好好過日子。
你未來的:婆婆
作者:
iamjason008
時間:
2014-8-22 15:38
本帖最後由 iamjason008 於 2014-8-22 17:40 編輯
沒有$$的話,應該就不能做到這麼多了
這樣的狀況已經是90分以上了
遇到的話,請好好把握
但個性不合什麼的要先考慮好
是很好啊~~
但結婚之後,如果有一方要悔約的話
另一方如果不要,就會一直吵~~吵到最後就是離婚收場
因為不可抗力的因素很多,很多都不是能預期到的
沒到那個階段,誰也不會覺得那會是問題
作者:
jasonlin3038
時間:
2014-8-23 10:33
卍解 ~ 老和尚金箍棒
作者:
wwwuncle
時間:
2014-8-23 10:57
黑紙白字,是很開明。
但是藍圖大餅誰都會假設會想像,
紙面上的冷靜沉穩大方,
在遇到實際狀況的時候有誰能百分百保證不會有問題?
如果真的遇到這般大方且條理分明、公私分得恰到好處的婆婆,
那應該上輩子燒了不少好香吧!
只是悶悶地說一句,
太公式化啦...
作者:
hwahsin
時間:
2014-8-23 12:06
寫有用嗎?有拘束力嗎?
作者:
shizuru790402
時間:
2014-8-23 12:36
雖然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但還是讓人感到一板一眼
看來這個婆婆很強勢精明
媳婦不好過囉
作者:
jo888
時間:
2014-8-23 19:01
本帖最後由 jo888 於 2014-8-23 19:19 編輯
樣樣都事前約法三章 , 感覺好像很理性 ? 其實不盡然 ?!
人世間有太多的變數與不同的狀況 , 婚姻實在很難事前逐項約定耶 ?
況且家庭的分際應該是要跟自己的兒子說 , 實在不必要給未入門的媳婦施加壓力 !!!
隨意舉例如下 :
..雙方長輩年紀漸長 , 日後可能身體不適不方便 , 不需要親人協助照料嗎 ?
..小夫妻能自立自強當然很好 , 若是突遇困境 , 真的公婆或娘家人都不協助扶持一把嗎 ?
..小媳婦的老公 , 不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嗎 ? 萬一生病遭逢意外有狀況 ,
難道都丟給媳婦處理照顧就好了嗎 ?
..婆婆自立條款約法在先 , 日後若公婆需要協助與關懷 ,
不就是自己都沒留點餘面了嗎 ?
.
.
.
我的建議是若遇上這麼精明幹練的婆婆 ,
就管好家理的大小人質 (老公和小孩) , 讓他們去做中間的橋樑 ,
因為這種婆婆看重血緣好像比媳婦的人品重要 !!!
做人啊 ! 要先睏到ㄉㄧㄣ 比較好喔 !!!
( 台語: 誠懇在一起啦 ! )
作者:
justin72
時間:
2014-8-23 19:55
我記得後來媳婦好像有回信不是嗎?
還是我記錯了.......
二個家庭要融合在一起真的很難
不過以我自己也是為人父母的立場
我會站在婆婆這邊
作者:
ss105214023
時間:
2014-8-31 11:57
我站在婆婆這邊~
作者:
wolfkied
時間:
2014-9-1 06:53
最好的方式就是
結婚後小2口都遠離各自父母自己住,生兒育女也需完全自己帶
若父母年事高需人照料或長期生病時,金錢許可的話就請人照顧,沒錢那就皮繃緊自己看著辦
過年過節要回去看看父母,但吃飯這事就盡量在外面吧,畢竟煮菜洗碗這事都沒人喜歡做
想吃父母燒的菜,最好先打聲招呼再回家,但別三天二頭就跑回去
除非萬不得已,結婚後別跟父母拿錢
回去父母那裡只可講快樂的事,自己的那些什麼委屈、不甘、不爽、怨恨的話一句也別提,尤其是夫妻間不合的事最好別講,除非非常重大,例如家暴打到頭破血流或幾近離婚狀態
總之,結婚後住在一起就是小二口的事,子女教育、生活上的情趣、摩差、開支都與父母無關,除非萬不得已,別去找父母請求支援或當吐氣筒,更正確的說法是,父母也不太能幫你解決(實際能幫你的大概也只有金錢,但也要父母有錢才行)
最後,祈禱你的另一半不是媽寶,若是,上面任何一項都不可能可以做到的
作者:
xasidf
時間:
2014-9-10 23:49
只要雙方都有同理心 能為對方著想
沒有什麼是不能解決的!
但若是本身就有先入為主的歧見
真的只能慢慢做妥協
感觸太深了...
作者:
homeown
時間:
2014-9-11 09:05
說清楚講明白挺好的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