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五粒有個書童獨自睡在一間房內,恍惚被什麼人捉走了。到了一座宮殿,他看到閻王爺坐在上面。閻王爺審視一下,說:“錯了,不是這個人!”因此就把他遣送回來,回來後,他心裏非常害怕,就搬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住。
隨後,有個名叫郭安的僕人,見房間沒人住,便在床上住下。又有個僕人名叫李祿,對書童原有些仇恨,很早就想報復。那天夜裏,李祿拿著刀進入這間房子,摸摸床上的人,以為是書童,竟然把郭安殺死了。
郭安的父親因兒子被害告到官府。當時陳其善(1)任縣令,沒把這件案子放在心上,郭安的父親悲痛的申述,說:“我這輩子就只有一個兒子,如今被人殺害,我今後可怎麼過日子啊!”陳縣令竟然判定李祿過繼給郭父。郭父不得不含冤回去。
這段故事中書童見鬼倒沒有什麼希奇的,最希奇的倒是陳縣令竟然這樣判案。
又濟南的西城有個殺人犯,被受害人的妻子告到官府。縣令一聽大怒,立刻把殺人兇犯捉了來。一見兇犯,縣令便拍案大罵,說:“人家好好端端一對夫妻,竟然被你拆散,就把你配給她做丈夫,也叫你的妻子去守寡!”於是便依此判決。這一些明快的判決,只有科舉中正榜出身的官員才能做到,其他出身的官是辦不到的。陳縣令就是這樣,怎麼能說他沒有“才能”呀!
註
1. 陳其善:遼東人,貢士,順治四年任淄川縣知縣。九年,入朝為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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