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買房嗎?國際知名個人理財顧問泰森(Eric Tyson)與馬丁(Tony Martin)在他們共同出版的《加拿大人投資入門》(Investing for Canadians for Dummies)系列中建議,從財務的角度來說,只有在你預見到自己可能會在所買新房住滿3年的情況下,才應做出最後買房決定。
法律費用(Legal fees):儘管你能自己準備整個買房過程中的合同文本,但是,僱傭一個律師來查查你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合法還是很有必要的。產權調查一般包括,你的賣家是否真的是該房產的合法屋主,如果該房產含有兩個以上的屋主,向你出售房產的屋主最後是否擁有最後簽字權。另外,通過報告,你還能知道該房產有沒有其他的隱藏的經濟索賠負擔。當然,你可以僱傭一個助理法律人員進行驗證,因為那會便宜一些。不過,最好僱傭一個專業律師。在卑詩省和魁北克省的法令裡規定也只有律師才能達成交易。如果經律師證明房產是可自由買賣的(free and marketable title),一旦交易最後成交,出現了產權問題,替你承擔整個法律責任的是你所僱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