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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檢罹癌醫院竟未告知 婦枉死獲賠6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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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ejunhsu
時間:
2014-2-6 12:05
標題:
健檢罹癌醫院竟未告知 婦枉死獲賠617萬
衛福部豐原醫院一名39歲徐姓職能治療師,在接受院方提供的免費健檢時,被檢驗出雙肺有4顆結節病灶,並詳載於健檢報告中,但醫院卻沒告知,導致她在一年後擴散成肺腺癌末期,最後不幸病發身亡;全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醫院未盡告知義務,須賠新台幣617萬。
對於判決結果,徐女的丈夫悲痛表示,「醫院害我太太沒了命,真是太可惡了!」認為判決只是遲來的公道。不過,相較於徐女丈夫的悲痛,醫院方面則是辯稱,健檢是免費提供給員工,同時對新儀器進行測試的,雖然尊重判決,但目前也已經提出上訴。
而根據媒體報導,當時的放射科主任更主張,在實務上他並沒有直接通知受檢者的權責;不過,相關辯詞並未獲法院採信,仍認定未盡告知義務,才導致徐女延誤就醫最後病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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