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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把女兒男友當賊 嬌喘聲當性侵報警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9 09:38
標題: 把女兒男友當賊 嬌喘聲當性侵報警
把女兒男友當賊 嬌喘聲當性侵報警
2014年01月29日09:30   
李姓體育系大學生前年和當時15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挨告,李男稱不知女友未滿16歲,一審以少女身材豐滿、外型成熟,致李男誤認判無罪,但高等法院查出少女曾告知李男自己即將上高一,昨以《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改判李男5月徒刑。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前年9月初,李男趁少女母親上大夜班時,到少女家中和少女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提早返家,聽見女兒房內有異聲,以為是小偷性侵女兒欲報警,李男嚇到衝出落荒而逃。(盧麗蓮/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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