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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男嬰丟診所 產婦遺棄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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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3 14:32
標題:
生下男嬰丟診所 產婦遺棄不起訴
生下男嬰丟診所 產婦遺棄不起訴
2014年01月23日14:30
基隆市1名35歲楊姓女子,前年底在婦產科產下男嬰出院時,向護士表示過幾天再去抱小孩,但從此音訊全無。婦產科通報市府社會處,社工與楊女約定3次面談,楊女亦均無故缺席,社會處緊急安置男嬰,並告楊女遺棄罪。
楊女否認遺棄,辯稱她有去社會局報戶口,並處理放棄監護權、願意出養男嬰等後續事宜,全案偵結,檢方認為男嬰在寄養家庭生活適應良好,沒有危險之虞,此與遺棄罪構成要素不符,不起訴處分。(蔡進男/基隆報導)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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