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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子月付1千 貧苦父要不回房產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2 12:15
標題: 子月付1千 貧苦父要不回房產
子月付1千 貧苦父要不回房產
2014年01月22日12:08   
中市蔡姓男子前年工作時,摔落地面受傷被迫拾荒為生,因為兒子每月只給他1千元零用金,讓他過著孤苦貧窮的生活,他認為兒子未盡扶養義務,提告向兒子追討8年前贈與的房產,兒子則辯稱房貸3百萬元,是母親與他出資繳納,並不是父親贈與。

法官審理認定房屋過戶時,蔡子無資力,雖以買賣為過戶原因,但隱藏贈與法律關係,不過蔡父前年9月曾和一對兒女就扶養費成立調解,同意兒女每月各給1千元扶養費,當時蔡父並未主張1千元是零用金。

此外,蔡父目前與兒子同住在該屋,所有開銷均由兒子支付,無法證明兒子未盡扶養義務,判決蔡父敗訴。(許淑惠/台中報導)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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