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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鐵炸彈案宣判 主嫌律師重判22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2 10:12
標題: 高鐵炸彈案宣判 主嫌律師重判22年
高鐵炸彈案宣判 主嫌律師重判22年
2014年01月22日10:10
國內首宗高鐵炸彈案,新北地方法院今上午10時宣判,依殺人未遂等罪將律師炸彈客胡宗賢判處應執行22年徒刑,共犯朱亞東則判處12年徒刑,並沒收245萬元。
律師胡宗賢(44歲)為製造重大傷亡、社會混亂,以利放空摩根台股指數期貨,大撈上億元,去年4月12日找來計程車司機朱亞東(46歲)駕車,從台南新營北上,在台中高鐵站搭上高鐵列車,放置兩個行李炸彈,準備引爆高鐵列車。
2人再趕往新北市土城區立委盧嘉辰服務處,放置另2個行李炸彈,目標則是舉辦關聖帝君遶境活動,將在服務處用餐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但4個行李炸彈皆因技術問題、執行出錯而未爆,計劃失敗,胡因而慘賠。
胡、朱放置炸彈後隨即逃亡中國,去年4月14日中國公安在珠海逮捕朱及正召妓玩3P的胡,同年月16日2人被遣返回國。(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