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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審理13年 王令麟台開案再獲減刑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1 11:02
標題: 審理13年 王令麟台開案再獲減刑
審理13年 王令麟台開案再獲減刑
2014年01月21日10:48   
【劉昌松/台北報導】高院今天上午針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台開購地弊案做出更二審宣判,高院認定王令麟觸犯行使偽造文書,及《證券交易法》虛偽記載帳冊2罪,但考量全案已在法院審理近13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等減刑規定,因此判王需合併執行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雖暫不影響王的在監刑度,但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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