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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遭勞委會討貸款 關廠工人徵義務律師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1 10:30
標題: 遭勞委會討貸款 關廠工人徵義務律師
遭勞委會討貸款 關廠工人徵義務律師
2014年01月21日10:19
【許淑惠/台中報導】苗栗地院去年底判決4名關廠工人和其連帶保證人,要還返1998年間分別向勞委會借貸的紓困就業貸款,共約280萬元。但關廠工人主張當年簽約借貸時有不用還的共識,勞委會後來也稱這筆款項不會追討,但事後卻打官司向關廠工人追討,一審判關廠工人敗訴。
台中高分院上午針對勞委會向興利紙廠關廠工人追討貸款部分開庭,由興利紙廠自救會會長林廷潛代表出庭,並與律師邱顯智等人在法院外舉牌抗物,邱顯智並當場徵求義務律師協助關廠工人,他說僱主落跑未實施勞動檢查,導致勞工損失,應該保護勞工的勞委會卻花2千多萬僱請80幾位律師,對1千3百多位勞工提告,因此需要不求回報的律師加入,替關廠工人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