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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王令麟再被判刑9個月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1 10:06
標題: 王令麟再被判刑9個月 
王令麟再被判刑9個月 
2014年01月21日10:04   
【劉昌松/台北報導】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去年11月因力霸、東森掏空案入獄服刑,今天高院將再針對他被控16年前,涉入台開購地案背信部分更審宣判,合議庭依偽造文書、《證券交易法》判王令麟各9個月及1年徒刑,減刑後應合併執行9個月,可易科罰金,因此不會延長王令麟的刑期。

王令麟被控1998年擔任遠倉公司董事長時,與當時台開懂事、前立委蔡豪等人勾串,由遠倉以8億多元買下楊梅2萬多坪土地,隔年再利用不實鑑價,以18億2千多萬元轉賣台開。蔡豪因背信罪已經被判刑1年,減為6月定讞。

而王令麟原本一審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4年,高院前年更審改依較輕的背信罪判刑11月,最高法院審理後要求高院確認,王令麟是否確無違反《證交法》相關罰則,因此將全案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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