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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兒子女友手+淫抵債 噁心父被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0 19:30
標題: 要兒子女友手+淫抵債 噁心父被訴
要兒子女友手+淫抵債 噁心父被訴
2014年01月20日19:15
【黃哲民/新北報導】新北市54歲袁姓男子前年不定時給兒子的15歲女友零用錢,要少女「用手幫我打出來(手+淫)就好」,不但不必還錢,更額外給錢。少女3度為袁男打手槍、1次為袁男口+交,後因蹺家被協尋到案而揭發。新北地檢署今起訴袁男涉犯3次對幼女猥褻罪嫌、1次與幼女性交罪嫌,最重可合併判刑16年。
在工廠擔任工人的袁男到案全認罪,供稱:「錯都錯了,我是一個正常男人,看到青春美麗的少女,難免會有衝動。」但他否認性侵,辯稱:「她只有用手和嘴巴幫我,我沒有插進去。」
少女未對袁男提告,供稱和男友吵架分手,才為袁男性服務,每次拿1500元到3000元不等,強調:「我們不是三角戀!」袁男的兒子在警詢中表示:「我什麼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