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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想成功不在於你幹什麼,而在於你跟了誰一起幹! [打印本頁]

作者: k007008    時間: 2014-1-19 21:43
標題: 想成功不在於你幹什麼,而在於你跟了誰一起幹!
社會潛規四則

規則一:跟人決定前途
民初名妓小鳳仙,要是找個多金白臉,掃黃就被掃走了;她找蔡鍔,
就英雄美人慧眼相知流芳千古;要是她換個"更大咖"跟孫中山,那就更不得了;是貴為國母。
所以想成功不在於你幹什麼,而在於你跟了誰一起幹!

規則二:時間決定性質
軍閥年代,趙四小姐16歲去大帥府跟張學良,去一晚,是一夜情; 去一年,是姦情;去三年,是偷情;一去三十年,那就是千古愛情。時間決定一件事的性質。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做,而是要看做多久,做什麼都要堅持。
所以很多事情不是試試就行,而是要看做多久。

規則三:關鍵位置要有自己人
有個實例說:三名男子碰巧同時去心儀女生家提親,被招呼坐定後; 女方家長:各請自我介紹吧!
A說:我有1000萬!家長點點頭..
B說:我有棟豪宅,值2000萬!家長很滿意..
女方家長問C:你家有什麼?
C答: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孩子,在你女兒肚子裡。
.........結果A,B無語,走了。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一個淺顯道理;核心競爭力不是有錢就行, 是在關鍵的位置要有自已人!

規則四:遇事不要慌,先讓子彈飛一會兒!
說個實例容易懂:總經理室只剩兩人...
女秘書神色凝重地說:王總,我懷孕了。
王總低頭淡淡一笑說:哦?我早結紮了。
女秘書楞了一會兒說,我是開玩笑啦!
王總抬起頭喝口茶,潤喉說:我也是開玩笑的。
罩頂烏雲化於無形...
這個例子告訴了我們:
行走在現代社會的人們,遇事暫且不要驚慌, 不要做先鋒急著送死, 先讓子彈飛一會兒再說!
作者: kurt.lee0920    時間: 2014-1-21 22:36
沒有自己人,規則三說到我心坎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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