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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遣返回台 羅紹和盼葉玫坦然面對司法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9 17:54
標題: 遣返回台 羅紹和盼葉玫坦然面對司法
遣返回台 羅紹和盼葉玫坦然面對司法
2014年01月19日17:50   
【王烱華/台北報導】針對軍情局逃亡女軍官葉玫家屬質疑國軍沒有軍官的退場機制?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澄清說,國防部對於軍官的退場機制,有相當完善的作為,而在軍官發生不適狀況時,還會先行輔導其適應部隊狀況,如果真的無法適應,才會讓其申請退伍。

羅紹和指出,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規定,志願役軍官服現役期間申請退伍的條件,必須為服滿現役最少年限;或因病、傷或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或因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1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可予以辦理退伍。

對於葉玫返台,羅紹和則希望葉玫能坦然面對司法,他說,葉玫還年輕,未來人生還有一段漫長的路,只要改過自新,革新觀念、態度,仍然可以重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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