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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葉玫潛逃 可處5年以下刑期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9 13:39
標題: 葉玫潛逃 可處5年以下刑期
葉玫潛逃 可處5年以下刑期
2014年01月19日13:30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前年6月25日葉玫逾期未歸營,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以葉員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職責」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於6月29日發佈通緝,去年《軍事審判法》修正,葉玫逃亡案也移交台中地檢署接辦,並繼續發布通緝。
檢察官鍾祖聲偵辦此案,今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派員北上桃園機場,由於葉女是因逾期拘留被遣返,市調處接押葉女後直接送往台中地檢署交由檢察官偵訊。葉玫上月接受《蘋果》越洋專訪提到曾打算向駐英代表處自首,但強調「希望他們可以先給我不用坐牢的書面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