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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P臨床加價 嫖客不從變性侵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8 12:02
標題: 3P臨床加價 嫖客不從變性侵
3P臨床加價 嫖客不從變性侵
2014年01月18日11:40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欒姓男子2012年前,到台北市一家酒店玩樂,他花2萬8000元買下2名酒女鐘點,相約玩3P性愛,但到旅館後,酒女各要求加價3000元,欒男只與其中一酒女性交到一半,就被2酒女告性侵,法官判欒男無罪。
判決指出,一名酒女指控遭欒男以手指性侵,欒男反控,這酒女說要加錢,還說越多越好,他不爽就讓這酒女先離去,接著另名酒女也要加價,他覺得氣氛不好,做到一半就停了,絕無性侵,法官認為,酒店幹部已證稱欒男是花錢玩3P,但2酒女卻否認有金錢糾紛。
其中一名酒女內褲雖有男性DNA,但並非欒男的,酒女辯稱是丈夫的,但她丈夫在案發前10天已入獄,顯見供詞不足採信,加上2酒女離開旅館時神色自若,也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欒男性侵,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