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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度性侵「1日女友」 男僅罰勞務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7 08:46
標題: 2度性侵「1日女友」 男僅罰勞務
2度性侵「1日女友」 男僅罰勞務
2014年01月17日07:43
【胡治言/綜合報導】1名女大生遭新竹男子徐明煒(25歲)逼當1日女友,還恐嚇:「如果不當我1天女朋友,我就報復傷害妳身邊的人。」讓女生大心生畏懼,2度被男子性侵得逞。
今日出刊的《蘋果》報導,女大學生被性侵後不堪其擾,向同學及姊姊哭訴才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徐嫌坦承犯行、認錯致歉,女大生也向法官表明:「如果他不再騷擾,則不追究,同意給他緩刑自新機會。」新竹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勞動服務120小時。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律師林實芳直言:「這不算輕判!」,認為判決目的是讓被害人不再擔心受怕,但建議強制男子上兩性課程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