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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信貸40萬元後離職 男挨告判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6 12:10
標題: 信貸40萬元後離職 男挨告判無罪
信貸40萬元後離職 男挨告判無罪
2014年01月16日11:58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王姓男子(35歲)前年6月在永豐餘公司擔任技術員,他向聯邦商業銀行文心分行辦理信用貸款40萬元,繳納1期本息後即成呆帳,銀行追討才知王男辦理貸款時,已經離職而無還款能力,控告王男詐欺取財。
台中地院指出,王男於貸款核撥後隔天辦理離職,申辦當時尚任職於永豐餘公司,也曾向對保人員提及想與友人合夥做生意,銀行徵信評估王男有還款能力而借貸,無法僅因王男未償還即認定有詐欺取財,判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