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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保法》通過 法務部: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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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4 20:58
標題:
《通保法》通過 法務部: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
《通保法》通過 法務部: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
2014年01月14日20:52
【呂志明/台北報導】立法院下午三讀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法務部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直接以「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抨擊,認為修正案不僅過度保護重大犯罪的行為人,損害當事人權益,且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衝擊,希望未來能夠再修法,解決問題。
法務部表示,這次修法的內容,造成實務執行的困難,像是只有最重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才可以向法官聲請調取通聯記錄,其他犯罪,即使被害人提出聲請,檢察官、法官也不得調取,這對當事人不公平。
另外,像是合法監聽時,偶然聽到另案資料,必須在7日內向法官聲請審查核可,才可提為證據,違者可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聽販毒意外聽到殺人,如果未在7日內向法院陳報,竟不得做為證據,這將過度保護重大犯罪的行為人。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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