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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破門太早 裸身同床通姦不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3 15:55
標題: 破門太早 裸身同床通姦不起訴
破門太早 裸身同床通姦不起訴
2014年01月13日15:49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武姓越籍新娘(29歲)去年和同鄉黎姓男子(31歲)上汽車旅館,被武的丈夫抓姦提告。但檢方認為,兩人雖赤裸躺在床上,且從垃圾桶檢起的衛生紙有兩人體液,但無使用過的保險套,也未抓姦在床,不能證明有性器接合,處分不起訴。
武女供稱兩人去年8月初在她工作的越南小吃部認識,她向黎男說自己已經離婚,8月10日凌晨0時許她被丈夫關在門外,不得其門而入,在外面徘徊遇到黎男,黎男說要帶她去去汽車旅館休息,「反正妳也沒地方去。」她想想也好,就去摩鐵房間洗澡,但無乾淨衣物更換,就用衛生紙擦拭身體後赤裸躺在床上,進房後30分鐘她先生就帶警察來了。
黎男也辯稱不知武女已婚,那天他下班後遇到武女,兩人去摩鐵休息,因他工作全身髒兮兮也要洗澡,因此輪流盥洗,並以衛生紙擦拭身體,並未發生性關係。
檢方認為雖然兩人裸身同床共眠,瓜田李下啟人疑竇,有不尋常或曖昧關係,但武夫未抓姦在床,即使衛生有兩人體液,也可能是各自擦拭身體所留下,不能證明有性交,將兩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