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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凶宅還狡賴 男加倍罰36萬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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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0 15:49
標題:
賣凶宅還狡賴 男加倍罰36萬定讞
賣凶宅還狡賴 男加倍罰36萬定讞
2014年01月10日15:23
【劉昌松/台北報導】台北賴姓男子2007年買下板橋1間3樓房子後,從鄰居口中得知屋內曾有人燒炭自殺,卻假裝不知情,再轉賣出手,新屋主直到3年前要賣房時,才從房仲口中得知是不好脫手的凶宅,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為賴男明知是凶宅還刻意狡辯,依詐欺罪判賴男6月,並將易科罰金標準提高,從一天1千元提高成2千元,賴男得付36萬元罰金才能免入獄,全案定讞。
雖賴男辯稱,一直到轉手賣屋才知道房子是凶宅,但鄰居作證指出,賴男在買屋後沒多久,就曾向他詢問過屋況,當時鄰居還介紹道士到屋內作法,台北地院認定,賴男為了避免沒人買屋或遭殺價,在代書詢問屋況時,刻意隱匿凶宅的事實,導致買家受騙上當,觸犯詐欺罪,案經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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