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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標舞男玩多劈 小三嗆小四:被打也要偷吃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0 13:57
標題: 國標舞男玩多劈 小三嗆小四:被打也要偷吃
國標舞男玩多劈 小三嗆小四:被打也要偷吃
2014年01月10日06:46   
【陳亮諭/綜合報導】台北市1名已婚國標舞老師王姓男子涉劈腿多名女子,「小三」林姓女子不甘王男到處留情,發傳單罵情敵「小四」吳姓女子,也不諱言公開自己雖是第三者,但獲元配接受等字語。林女被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59天、緩刑2年確定後,台北地院再判她賠償王男5萬元。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判決指出,林女與王男有感情與金錢糾紛,林女不滿對方劈腿吳女又欠她55萬元未還,前年11月初在台北市興隆市場、景美橋及萬壽橋下布告欄,張貼電腦打印或手寫的傳單,「我是第三者,為什麼人家老婆接受我,而吳○○也是第三者,為什麼人家老婆那麼痛恨她,甚至要拿刀砍她…」還批評吳女「寧可被先生打也要偷吃」,揚言要到「小四」住處樓下廣播給大家聽。王男認為林女損害他名譽,致國標舞學員人數減少而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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