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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寄前女友裸照給其母 男「祝壽」判緩刑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0 08:55
標題: 寄前女友裸照給其母 男「祝壽」判緩刑
寄前女友裸照給其母 男「祝壽」判緩刑
2014年01月10日07:50
【陳亮諭/綜合報導】新北市1名劉姓男子(31歲)不甘被甩,挑在林姓前女友去年8月生日時,寄性愛畫面及裸照給她及林母,母女擔心影像散布,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下;案經女方提告,雙方達和解,新北地院依恐嚇罪,判劉男拘役30日,緩刑2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林男寄出裸照且附上1張以電腦繕打的字條,「林母(指女友的媽媽),別緊張,撿到的這些照片只是說明手上籌碼有多雄厚,時間不會抹平一切,該還的還是要還,用最快的速度聯絡我,完成合理的補償」檢方偵辦時,劉男坦言交往期間,趁林女不注意時,拿手機放在書桌上拍性愛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