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看護工當外傭用 宋達民挨罰3萬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8 17:33
標題: 看護工當外傭用 宋達民挨罰3萬
看護工當外傭用 宋達民挨罰3萬
2014年01月08日17:27   
【方佳怡、李定宇/新北報導】針對藝人夫妻宋達民、洪百榕疑似違法指派印尼籍看護工從事許可外工作,勞工局昨前往宋位於汐止外勞工作地查訪撲空,今透過外勞仲介公司聯繫宋達民出面說明,近午宋達民夫妻現身勞工局,對出遊場合受看雇人是否在場等疑似觸法敏感問題避而不答。當勞工局確定祭出3萬元罰單,宋達民無法接受咆嘯:「沒有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穌。」

結束訪談步出會議室,恢復情緒被媒體追問僅說:「勞工局判斷是怎樣就怎樣。」新北勞工局指出,昨檢示媒體刊登照片,初步認定宋達民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不得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1.jpg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