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宋達民挨罰3萬元 咆嘯沒人能定我罪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8 14:24
標題: 宋達民挨罰3萬元 咆嘯沒人能定我罪
宋達民挨罰3萬元 咆嘯沒人能定我罪
2014年01月08日14:23
【方佳怡/新北報導】針對藝人宋達民帶著替母親聘雇看護工到北市大佳河濱公園出遊,但受看護人宋母卻未到場,宋達民讓看護工幫忙提東西等舉措,今天經訪談宋達民夫妻及外籍看護工,認定宋達民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不得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確定祭出3萬元罰單,過程中宋達民無法接受挨罰,一度大聲咆嘯大喊:「沒有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穌。」甚至連司法不公詞句都用上,但結束訪談步出會議室,恢復情緒被媒體追問僅說:「勞工局判斷是怎樣就怎樣。」
新北市勞工局另對其未依法函知勞工局變更外勞住宿地,將向北市政府及勞委會釐清,宋達民是否已有報備,若無也已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也將一併調查釐清,最快2周內會將罰單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