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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逼女供教主性侵 惡母交保裁定遭撤銷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7 21:00
標題: 逼女供教主性侵 惡母交保裁定遭撤銷
逼女供教主性侵 惡母交保裁定遭撤銷
2014年01月07日20:44   
【劉昌松、吳珮如/台北報導】「道之門生活學堂」創辦人歐陽顯,與女學員聯手逼該學員的11歲女兒供他性侵17次,士林地方法院去年底判處歐陽顯徒刑14年並繼續羈押,女學員則被判刑11年,但獲3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提起抗告,今天傍晚高院裁定發回,要求士院重新審酌是否讓女學員交保。

士林地院原本在去年12月30日時,就裁定讓女學員以30萬元交保,但因女學員籌不到錢,士院當天重裁羈押女學員,隔天(31日)全案宣判時,女學員籌到足夠保金再聲請交保,士院裁定讓女學員交保重獲自由。

士檢針對女學員上月30日、31日兩度交保裁定分別提出抗告,高院上周先駁回士檢對女學員30日交保的抗告,今天則針對女學員31日再獲交保部份發回士院重新裁定。

高院雖然全案事證已經查扣,被告、證人的證詞也都已經過法庭詰問確認,無事證顯示女學員還能與人串供,但士院既然認為女學員被判11年重刑有逃亡可能,卻未詳細說明為何僅30萬元保釋金就可確保女學員日後按時到庭接受審判,因此以理由不完備等理由要求士院重新裁定。

士院晚間表示,尚未收到裁定,最快將於明天下午開庭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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