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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大性騷案全消過 綠委:粉飾太平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7 14:03
標題: 台大性騷案全消過 綠委:粉飾太平
台大性騷案全消過 綠委:粉飾太平
2014年01月07日13:53   
【黃揚明/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擁有2萬多名的台大,在2012年完全沒有任何學生被記申誡以上懲處,她調閱文件後發現,原本共有11位學生被記申誡或小過處分,最後卻全數消過,沒留下懲處紀錄。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由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成立移送獎懲委員會懲處共有6件,但全數都因未記大過以上處分而消過,無人留下紀錄。

林淑芬舉例,2012年4月《蘋果》曾報導一位台大女學生在校內超商購物被該校大四學生摸腿、偷窺內褲,當時校方受訪時說情節嚴重可退學處分,但該案同樣被消過,性平會的性騷擾認定根本淪為形式,但性騷擾案件再犯率高,建議未來性平會移送的性騷擾案件若要被消過,至少應由性平會同意。

林淑芬調閱台大性平會會議紀錄發現,去年5月13日台大性平會會議紀錄中曾質疑消過程序有瑕疵。會議紀錄明確指出,某學生觸犯《刑法》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行為人於大一的時候曾接受懲處與輔導,不過據其所云僅接受過2次的輔導,在這種情形下,學生獎懲委員會仍允許其消過,程序上似乎有瑕疵。」最後該案才以大過處分,不得消過。

林淑芬指出,大學校園並非法外治地,應讓法入校園,讓大學生負起應有法律責任,而不是用消過制度粉飾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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