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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屢倒廢土判2年 求緩刑遭拒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6 13:48
標題: 男屢倒廢土判2年 求緩刑遭拒
男屢倒廢土判2年 求緩刑遭拒
2014年01月06日13:46
【林靜盛/雲林報導】太誇張!台北市男子陳冠任(34歲,廢棄物清理法、詐欺、傷害前科)2012年4至6月在東勢鄉堆置、掩埋含重金屬廢土,1個半月期間,遭警方查獲4次,廢土數量達200噸,雲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男子2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受雇他人做工地負責人,2012年4月26日、5月26日與31日及6月10日遭雲縣環保局、台西警分局查獲趁黑夜傾倒刺鼻異味廢土。
承辦警員描述,被告不只堆積廢土,且利用挖土機、推土機翻動回填,污泥散發刺鼻惡臭,讓附近居民無法忍受,只要發現卡車進入馬上報警。
被告否認惡意傾倒廢土,辯稱是合法購買的有機土,準備再轉售他人,卻又向法官求情,若被判刑,希望能獲得緩刑。
法官認為,土壤經檢驗為重金屬鉻、鋅、銅等管制汙染土壤,且被告非專業處理廢土人員,肆意汙染環境,且犯後否認犯行、無悔意,無法認定本判決能給予警惕,決定不給予緩刑,依《廢棄物清理法》宣判被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