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臉書貼「男的要身體」 女控前夫誹謗判拘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4 08:36
標題: 臉書貼「男的要身體」 女控前夫誹謗判拘
臉書貼「男的要身體」 女控前夫誹謗判拘
2014年01月04日07:56   
【陳亮諭/綜合報導】台北1名李姓男子離婚後,認為周姓前妻的新歡杜姓男子是導致2人分手主因,他不甘周女與杜男交往,去年3到5月在臉書陸續發布「他們是各取所需,男的要身體,女的只是要得到工作。」等貼文;李男被依誹謗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李男在臉書貼文「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女人,通姦外遇惡人先告狀都是她…」、「女方每次來看小孩,都與我發生性關係,這點我承認沒品,但女方竟說是我強迫的…」「他們是各取所需,男的要身體,女的只是要得到工作。」周女因此提出告訴。



1.jpg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