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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利益至上 檢引《永某氏之鼠》為鑑
2014年01月03日17:19
【郭芷余/高雄報導】雄檢偵辦日月光案,認定董事長張虔生事後才知發生污水事件,無法科以刑責,但仍痛批日月光公司不知反省,張虔生在偵查中更直言廢水處理設備的預算佔總比例非常小且未特別著重,認為他們未承擔日月光肩負的環保意識與社會責任,處分書中引唐代文學家柳宗源之作《永某氏之鼠》為鑑,告誡日月光公司世間並無長久飽食無禍之理。
檢察官日前傳喚董事長張虔生時,他供稱12月9日才知道該事,檢方也根據扣案證據及證人供詞,相信他說法並非子虛,因此無法科以刑事責任。而日前交保的副總林顯堂,檢方則發現雖日月光「緊急或重大狀況分類與通報層級表」規定該該事件應通報給林,但10月1日當天並無人通知林,林直至隔天才知情,所以也將他不起訴。
不過檢方認為日月光公司嚴重污染河川、土壤及海洋,而張虔生身為日月光公司董事長,本應擔任企業文化的領頭羊、風向球,卻嚴重忽視其所應肩負的環保責任,事件發生時,廠長蘇炳碩等人也僅心繫公司利益,顯見日月光僅以成本極小化,而將環境污染的內部成本轉嫁由全民負擔,張虔生也放任這種營利至上的企業文化形成,秉持著「因天下之力以生日月光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日月光之費」的心態。
因此檢方引述柳宗元《永某氏之鼠》,諷刺日月光公司如果不思悔改,就會像文中那些飽食而以為毫無禍患的老鼠,僅能囂張的了一時,但終究還是會被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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