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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埔徵地已他用 判無法還地需另尋救濟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3 17:14
標題: 大埔徵地已他用 判無法還地需另尋救濟
大埔徵地已他用 判無法還地需另尋救濟
2014年01月03日17:10   
【許淑惠/台北報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上午判內政部徵收大埔張藥房遺孀彭秀春等8人農地違法應撤銷,至於彭等人等請求返還土地,合議庭指出,由於相關土地現已供做道路使用,或己因抵價地之分配而分歸他人所有,客觀上已無法返還,因此駁回彭等人還地請求,認為須由內政部、苗栗縣政府另做處分或救濟。

彭秀春等人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會另外針對被拆除的房舍將提起國賠,至於法院以土地已做他用無法返還為由,判住戶敗訴,詹順貴認為,已經分配出去的土地還是可以還給彭秀春等人,內政部等再另行補償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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